青少年問題
想談的是熱烘烘的"青少年問題"。
首先"青少年問題"是指青少年沾上了不良嗜好或犯下法律上不容許的錯或是指那使他們有機會犯錯的誘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卻將此事加了個青少年作前置!
很多時促成青少年們做一些"傳統道德觀"上不合理行為的原因,更多是成年人的行為。何以我要特別強調"傳統道德觀"這詞。因為可能很多人不知,不認,不談,青少年有一套他們自己的新一代道德觀。
這套道德觀是建基在什麼基礎上呢?是他們群體對社會普遍道德標準的重新定義。說也無奈,所謂的社會普遍道德標準所指的是成年人們的行為。
試問一個成年人沒法起挺胸膛,以身作則向子女言教身教道德二字,這教孩子如何定下一個符合成年人預期的道德標準?但有辦法嗎?
人家爸爸一身二用,回到家如何言服孩兒?人家媽媽忙於為三餐還是物質奔波,你說什麼家庭觀念不就是八時許見個面嗎?不,什至多了。
謝律師千元快速離婚,你是當了子女是神是彿,早就看破凡塵?一出生個個是世外高人,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善哉善哉?社會上的利益輸送,你虞我成詐,卻當他們是傻瓜不成?
這便是傳說中的雙重標準?
我希望先說一說自己對道德的基礎看法。如果道德可以分級的話,不殺人放火為最低級的道德責任心,宏觀來說高一點的是不做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再高一點的是不作損人利已的行為;向上再升級是做利人的行為;高處是做些利很多人的行為-或說利社會的行為吧。<再更新>
Original post from my previous site: http://povoq.blogspot.com/2009/07/blog-post.html